【检察长论坛】在写好“感受正义”大文章中彰显新晃检察担当
2023-08-14 07:39:4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市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在实体正义、程序正义基础上提出了“感受正义”理念,指导全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群众满意的案件是什么样的?检察机关办案如何办进群众心坎里?我深刻认识到,“感受正义”不仅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要求,更是实现法理情相统一、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每一名检察官都应紧盯人民群众可感可知的公平正义需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办案水平。

一、坚持把“感受正义”作为价值追求,自觉贯穿履职办案全过程

(一)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初心。让“感受正义”可感,就要通过履职办案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感受正义”关键落脚点在于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合法诉求有没有得到满足。新晃县院从事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热点出发,通过打击犯罪积极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坚决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药罐子”和“米袋子”,以履职办案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始终葆有履职为民真心。让“感受正义”可触,就要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在履职办案细节。“感受正义”不仅在于结果,也蕴于过程,要求检察官时时刻站在人民立场,将法理情寓于办案细节。新晃县院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工程,重点关注农村地区弱势群体,为因案有返贫风险的被害人及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在司法办案中传递法治温情。

(三)始终怀着释法为民诚心。让“感受正义”可见,就要通过讲好办案背后的法治故事、检察故事,让人民群众真正看到“感受正义”。新晃县院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在“两微一端”等媒体传播法律常识和典型案例,借助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巡回听证等平台充分开展释法说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和价值引领作用。

二、坚持把“感受正义”作为重要依据,慎重处理疑难复杂案件

(一)高站位引领方向,彰显“感受正义”。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重大案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市院、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今年新晃县院办理的向某某、覃某某等人涉黑案,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我院主动请示汇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作用,通过提前介入夯实证据体系,推动案件依法办理。

(二)强互动形成合力,践行“感受正义”。对内,综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坚持止于至善、谦抑善意原则,提升办案“三个效果”。对外,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衔接与转化机制,共护公益事业。充分激发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效能,力促检察监督与公安执法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良性互动。定期召开法检两院联席会议,健全沟通协作、信息互通等长效机制。

(三)精业务提升素能,维护“感受正义”。注重案件经验总结,通过撰写经验材料、调研文章的形式供干警学习、参考、借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等资料,综合开展“导师带新人”、执法理念大讨论等活动,提升审查判断证据、法律适用能力。

三、坚持把“感受正义”作为重要规则,敢于纠正执法偏差

一方面,积极接受外部监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等,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导监督检察工作。二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深入落实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积极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托12309检察服务大厅、网上信访接访系统、“两微一端”、新闻发布会、检察听证会等平台,发布检察工作动态、重大案件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另一方面,统筹加强内部监督。一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坚持做到“逢问必录”,以“关键少数”带头如实填报带动“绝大多数”主动记录报告,把铁规禁令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强化案件评查问责。采取实时评查与终结评查相结合,全面把握案件实体质量。流程检查与节点检查相结合,全程关注案件程序质量。专项评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突出规范重点案件质量。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司法责任追究制,对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和撤诉、无罪等重点案件开展倒查,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退出实施办法》要求进行追责问责。三是抓实反思整改。在抓好个案纠错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案件背后的司法理念、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等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推进类案整改、整章建制,防止问题反弹。

四、坚持把“感受正义”作为重要标准,切实提升办案质量

(一)确保实现实体正义。新晃县院深耕主责主业,以“案-件比”为核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依法能动做优刑事检察、精准精细做强民事检察、严格审慎做实行政检察、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二)确保实现程序正义。人民群众能否在检察工作中感受到程序正义,是他们能否信任检察机关、接受检察决定的前提条件。新晃县院抢抓数字检察战略机遇,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对司法办案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管,安排专人负责流程监控工作,着重加强对案卡信息填录、网上业务流转、文书制作、网上审批等网上办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确保实现“感受正义”。要求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中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现最佳的办案效果。新晃县院通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国际陆港·新晃港建设、落实省检察院部署的矿山环境综合整治与市委部署的裸露山体全面复绿重点工作,结合地方实际,搜集民情民意,切实解决发展难题。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陆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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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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